招10人 ▏2024年连云港开发区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 2024-04-28 15:52:09 |   作者: 驱动器

  原标题:招10人 ▏2024年连云港开发区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拓宽我区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查询、下载。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1月30日至2005年12月15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不是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应聘岗位代码G02岗位的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暂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但能够给大家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也可参加应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十)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对应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十一)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将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

  报名和资格审核(复审)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

  1.网络报名:公告发布次日09:00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

  报名网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注册账号并创建简历后,到“公开招考”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隐私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现场报名结束前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真实的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隐私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全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所有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做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6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安排》(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须在资格复审现场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面试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0倍(不含10倍),面试前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1:10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已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加试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

  考察体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标准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解决方法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G02岗位暂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做处理。